Workflow
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韶能股份韶能股份(SZ:000601)2025-07-03 14: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补选与履职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1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董事会相关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6]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9][28] 专门会议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可自行召集[16]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3]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会议通知按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24]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4]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自行申请或报告[24]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给予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主要股东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