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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韶能股份韶能股份(SZ:000601)2025-07-03 14: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4]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为股东会当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9:15 - 15:00[16]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16] 会议变更 - 股东会变更、延期或取消,应在规定时间前公告并说明原因[17] 投票起止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9]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8] 股份表决权 - 违规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董事选举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2] 表决方式 - 逐项表决,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3][34] 计票监票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非关联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4] 会议结束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4]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6] 提案实施 - 派现等提案通过,公司2个月内实施[37] 规则施行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17年6月修订版废止[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