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3002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与会议召集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8] 会议通知与变更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与决议通过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委托与回避规则 - 审议关联交易等有委托限制[18]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27] 分红与提案审议 - 拟以半年度财报为基础现金分红,半年度财报可不审计[29]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应再审议[31] 表决与记录 - 提议暂缓表决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2]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并注明票数[34] 后续执行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