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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鑫宏业鑫宏业(SZ:301310)2025-07-03 10: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17]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提交董事会审议[7][10] - 督导内审部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审计工作组职责 - 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2][15]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6]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