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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鑫宏业鑫宏业(SZ:301310)2025-07-03 10:1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并报董事会批准[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职责与执行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和执行决议[5]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2]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9]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