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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鑫宏业鑫宏业(SZ:301310)2025-07-03 10:1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七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报告披露工作[7] - 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提交拟审议文件[7] 聘任与解聘流程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2][15] - 聘任前报送材料,交易所无异议董事会可聘任[12] - 解聘需充分理由,应报告并公告[14] 相关配套要求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3] - 聘任、变更通讯方式应公告提交资料[13]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文件[14][15] 其他规定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5] - 保证董事会秘书参加后续培训[15]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并考核[17] - 违规应担责,监管机构可采取措施[17]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