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3][5]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决策[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除担保)的关联交易[6]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的关联交易[9] - 总裁决定除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外的其他关联交易[6] 关联交易计算与特殊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0]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0]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0]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7]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7] - 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等内容[17]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将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制度相关 - 制度对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1] - 制度规定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1]
华人健康(3014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