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00217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利润分配提取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 公积金转增资本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 现金分红比例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 成熟期无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 - 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9] 决策程序 -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股东会[1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分红限制 - 年度股东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9] 独立董事与审计 - 独立董事认为分红方案损害权益有权发表意见,未采纳需记载理由披露[14]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及决策程序[19] 信息披露 - 年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政策执行情况[20] - 满足条件未提出现金分配应说明原因等,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20] - 分红方案低于政策,股东会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平台[15] - 年报提示前次招股说明书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21] 违规处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规则,报股东会批准[1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