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御银股份(00217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修订)
御银股份御银股份(SZ:002177)2025-07-02 11:46

控股股东义务 -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4] -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5][6] - 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告知公司重大事件[6] - 不得强令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不得占用公司资金[6] - 不得利用公司内幕消息买卖股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9] - 支持公司深化改革,建立有效激励制度[10] - 及其下属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避免同业竞争[11] - 保障公司人员、财务独立,不得影响公司独立性[13][14] 控制权变更 - 控制权变更完成后一个月内,应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10] 股份出售 - 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或超公司股份总数5%,应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19] - 未按规定刊登提示性公告,任意连续六个月内出售股份不得达或超公司股份总数的5%[20] 股份情况披露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