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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00217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御银股份御银股份(SZ:002177)2025-07-02 11:45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拟对29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1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4][6] - 14项修订制度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项修订及制定制度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6] 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调整治理结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将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2] 公司章程修订 - 原章程多处“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修订为董事长或经理等多项内容修订[11][12] 股东与股权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等股份转让规定[12]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14] 会议相关 - 股东大会、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3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等投票时间规定[21]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30]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35] 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两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4]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必要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46]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等事项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