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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0012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豪鹏科技豪鹏科技(SZ:001283)2025-07-02 10: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条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相关比例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时有权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期通知时可自行召集主持[1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7] 通知与时间安排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交易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2]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披露原因[2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股东会审议恶意收购相关议案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四分之三以上决议通过[35]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7]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效总数[36] - 选举或更换两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3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8]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9]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与[39] - 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并载入会议记录,网络投票股东可查验结果[39]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41][43] - 股东会通过分红等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4] - 规则修改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46]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48]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3]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等表决结束时间[4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信息[43]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4] - 规则相关条款冲突时以新颁布规定为准[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