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6]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此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担保额度调剂规则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9]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9] 担保流程 - 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担保申请资料3个工作日内进行合规性复核并反馈意见[12] -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投融资管理部统一受理[12] - 公司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5] 担保管理 - 公司投融资管理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注销及日常管理,设置台账记录情况[18]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收集财务资料,定期分析偿债能力并报告董事会[18] 担保后续处理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后,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偿债,逾期或出现特殊情况应采取措施并披露信息[1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1] - 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通知董事会秘书进行信息披露[2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2]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反担保制度规定的责任人,董事会将视情况给予处分[24]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豪鹏科技(00128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