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成交金额(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9]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0]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0] 担保与资助规定 - 为公司关联人或股东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9]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且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的情形除外[11] 其他限制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1] 交易计算与表决 - 公司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4] 协议与定价 -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16]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可参照[16]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金额审议披露[17] - 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金额需及时履行程序披露[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8] 豁免情况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但特定情形仍需履行义务[20] - 部分交易应履行披露和审议程序,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4]
豪鹏科技(00128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