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00128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由股东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7]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文件保存 - 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3] 改聘规定 - 审计委员会约见双方并调查评价[15] - 年报审计期间除特定情况不得改聘[15] - 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详细披露内容[16] - 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8] - 监督选聘及审计进展,违规按情节处理[19] 信息披露 - 每年披露履职及监督情况,改聘时披露相关情况[16] - 审计委员会意见和决议在年报披露[21] - 充分披露选聘股东会决议及被改聘事务所意见[21] 其他 - 专项审计业务选聘参照执行[23]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