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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0012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豪鹏科技豪鹏科技(SZ:001283)2025-07-02 10:4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超最近一次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募投项目[9] 资金置换与管理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1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1]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3] - 每十二个月内累计偿还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5]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董事会审议通过[16]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1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22] 资金情况检查 - 会计部门设台账记录募集资金支出和投入情况[23]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