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0012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规则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 离职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0] 义务与追责 - 董高对公司忠实义务在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3年内有效[10] - 公司可追偿因未履行承诺致损的董高离职前3年内奖金等收益[13]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 审计结果作为追责、追偿直接依据[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