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 - 公司注册资本为53141.0776万元[5] - 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1660370.73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7] - 2024年末负债总额为745918.80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7] - 2024年营业收入为2471008.03万元,较2023年增长[8] - 2024年净利润为221112.40万元,较2023年增长[8]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74545.87万元,较2023年增长[10]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150347.86万元[10]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80983.39万元[10] - 2024年末流动比率为2.10倍,较2023年末下降[11] - 2024年末速动比率为1.55倍,较2023年末下降[11] - 2024年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44.92%,较2023年上升[12] - 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4.74次,较2023年上升[12]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为599338.11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36.91%[14] - 2025年1 - 3月营业成本为339952.93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41.50%[15] - 2025年1 - 3月净利润为52431.64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60.85%[15] - 2025年1 - 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9576.12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59.57%[15]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21%,较2023年上升[12] 业务数据 - 报告期内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6.40%、96.37%和96.45%[17] - 报告期内来自北美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0.79%、47.92%和48.11%[19] - 报告期内线上B2C模式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65.96%、69.50%和70.53%[20] -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60258.55万元、1679714.15万元和2381935.67万元[30] - 报告期内公司因汇率波动产生的净汇兑亏损分别为4603.50万元、3262.56万元和 - 5347.73万元[31] -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对外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27888.51万元、18346.89万元和12871.95万元,投资收益分别为11842.67万元、7152.77万元和15465.86万元[3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47979.07万元、241131.10万元和323355.42万元,占各期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4.60%、18.87%和19.47%[33] -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73%、43.54%和43.67%[34] 技术与风险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2282项专利证书,其中中国境内1680项、境外602项[27] - 公司产品受外协厂商生产能力等因素限制,可能影响经营业绩[22] - 公司面临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客户投诉和品牌受损等经营风险[23][24] - 公司面临新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等技术风险[25][27] - 消费电子产品更新迭代快,公司若不能跟上变化可能被市场淘汰[38] 募投与可转债 - 本次募投项目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预计最高金额为11376.57万元[45] - 前次募投项目“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40] - 本次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投资者回售,公司或面临现金支出压力[46] - 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48] - 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件为转股期内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51]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不超过11,048,2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10,482.00万元[59] - 债券期限为6年,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59] - 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55] - 本次发行完成且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规模、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股东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53] - 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价值可能降低,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54] - 公司未对本次可转债发行设定担保,可能存在兑付风险[57] 保荐相关 - 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彭文婷、胡健彬[78]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符合相关要求,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等问题,证券具备上市条件[79] -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公司本次发行的证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9] - 保荐机构有权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有权定期实地专项核查[77] - 公司承诺全力支持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提供所需文件资料[77] - 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协助履行持续督导义务[77]
安克创新(300866)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