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68878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不足应六十日内补选[4] 会议规定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细则生效与修订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5] - 与国家规定抵触时按规定修订并审议[16] 细则解释权 - 归属公司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