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与资本变更 -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行可转债13794971张,发行总额137949.71万元[2] - 2022年5月5日至2024年3月31日,“首华转债”累计转股210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6853.1716万元增至26855.2722万元[3] -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首华转债”累计转股265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6855.2722万元增至26855.5379万元[3] 章程修订 - 原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68552722元,修订后为268555379元[5] - 原章程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268552722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数为268555379股[5] - 修订后章程规定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原章程规定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含公开发行股份等,修订后增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6] 股份回购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公司可考虑股份回购[7]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公司可考虑股份回购[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0] - 监事会、董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可自己名义诉讼[10] 交易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受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4]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5]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4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32]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43]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4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6]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43]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4]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4]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提交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56]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巨潮资讯网披露[60]
首华燃气(300483)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