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6054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5]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5] - 原则上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5] - 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公司候选人[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比例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6] 会议资料与通知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18] - 专门会议应于会前三日通知,遇紧急可随时通知[22] - 专门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24] 独立董事职权与事项 - 行使特别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独立董事津贴与制度 - 公司应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