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60548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SH:605488)2025-07-01 10:32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22]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1] 审议表决回避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7]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8] 日常关联交易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有变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35]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总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有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此处理[35] - 公司可预计当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5] - 年报和半年报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3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括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36][37] 豁免与责任 -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义务等9种交易可免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7]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39] - 董事等协助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责任人[39] - 董事等违反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