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60548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SH:605488)2025-07-01 10:32

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6] 资金占用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占用公司资金,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诉讼,特定情况股东可自己名义诉讼[13] - 协助、纵容控股股东侵占资金的董事和高管,公司董事会视情节处分、罢免,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0] - 董事和高管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董事会追究责任,涉及金额大应召集股东会通报[13] -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14] 投资者保护 - 公司追究违规造成投资者损失的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14] - 公司强化敏感信息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16] 监管措施 - 公司建立关联方资金占用定期和不定期汇报制度[16] - 公司每季度采取多部门检查方式关注关联方情况[16] - 公司定期向监管机构上报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16] - 发生违规资金占用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股东会通过生效[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