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8320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规则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8][9] 召集与提案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时间规定 - 召集人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通知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15] 股份与决议 - 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1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1] - 股东会结束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2]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3] 其他 - 规则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公告指在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披露[25] - 规则术语含数规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