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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科技(301366) - 一博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一博科技一博科技(SZ:301366)2025-07-01 10:02

担保总额定义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报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报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报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报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报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1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 非关联董事表决对外担保事项除过半数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担保对等与反担保 - 公司为控股、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12] - 互保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3] 担保管理工作 - 财务部定期核查担保行为,负责担保管理工作[15] 债务清偿通知 - 担保期内提前2个月(担保期半年提前1个月)通知被担保企业清偿债务[16] 追偿与风险控制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等情况,公司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7] - 公司有证据证明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时应控制风险[17] -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公司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的保证责任[18] 担保展期与披露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18]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偿债等情形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1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也需股东会审议[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