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科技(301366) - 一博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7月)
选聘规则 - 选聘议案可由审计委员会、1/2以上独立董事、1/3以上董事提出[7]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2]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9] - 聘任期内变动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15]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未按要求轮换需关注[15]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4] 特殊情形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情形[14] - 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项目正被立案调查需关注[14]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7] 违规处理 - 事务所分包或转包、审计报告不符合要求情节严重不再选聘[15]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15] - 对责任人可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5]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直接负责人承担[15]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7] - 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