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出现特定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8] - 独立董事或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2]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16] 提案与投票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8] 参会规定 -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等出席会议,需出示相应证明[22]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姓名等内容[25]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存在伪造等情况,出席资格无效[27] - 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网络形式投票,通过身份验证的投资者有合法表决权[23] - 会议登记册由公司制作,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等事项[25] 会议主持与表决制度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28]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38]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0]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方有效;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49]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65] - 特定交易和对外担保行为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6][67][70][71]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2/3以上通过[72]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关联交易事项需审批决定[7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8][81]
卓胜微(3007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