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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300782)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卓胜微卓胜微(SZ:300782)2025-06-30 16: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 独立董事停止履职等情况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13][14]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独立董事在特定委员会中占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提供资料,独立董事可提延期[30] 费用与风险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3] 津贴与披露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应职责的津贴,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3] 履职阻碍处理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31] - 公司不披露信息时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2] 规则相关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3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等执行[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