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8]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0] -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决议,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28]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7]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会做出决议,除特殊规定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27]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需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人员提名与事项审议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34] - 重大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上报董事会,必要时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评估[34] 规则制定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3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卓胜微(3007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