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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300782)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卓胜微卓胜微(SZ:300782)2025-06-30 16:15

注册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53454.7532万元,修订后为53485.8936万元[2] - 公司原股份总数为53454.7532万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3485.8936万股[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6][7]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股东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9] - 公司一年内或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10]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不足6人)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21]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监事[25]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8]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29]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30]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3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3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2] - 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33] 内部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35]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35]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37] 章程修改 - 公司在《公司法》等法规修改、自身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时修改章程[39] -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