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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传动(83345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心传动同心传动(BJ:833454)2025-06-30 14:17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6][9]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总经理有权批准特定金额内关联交易(除担保外)[11] - 董事会批准特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外)[13] - 股东会批准特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外)[13] 交易标的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或非现金资产需提供相应报告[15] - 报告有时间限制要求[15] 交易价格确定 - 关联交易标的不同价格确定方式不同[16] 表决回避规则 - 关联董事、股东表决时应回避[13][17][19][20] 担保规定 - 公司为特定对象提供担保需经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反担保[20][22][23] 关联方信息管理 - 特定人员应告知关联方情况,名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建立更新[25] 关联交易协议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可执行且按规定披露[25] - 休会期间关联交易可先执行后追认[25] - 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内可签补充协议[26] 关联交易披露 - 特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9] - 披露需提交文件,公告含特定内容[29][30] - 成交价格差异大需说明原因[31] - 关联交易协议含特定内容,日常关联交易披露预计总金额[31] - 关联交易需说明目的及影响,披露累计交易金额[31]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计算[32] - 公司可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需履行程序并披露[32] - 预计范围内主要条件无重大变化可免执行部分规定[33]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表决和披露[33]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5] - 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经股东会批准生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