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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
银江技术银江技术(SZ:300020)2025-06-30 14:17

资金占用限制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经营性资金往来应限制占用资金,不得垫支费用等[5]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共用账户、非经营性占用等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独立[5]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资金审批支付按规定执行[7]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回避表决[7] 防范机制 - 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董事等有维护资金安全义务[9] - 公司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0] - 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制度、指导检查内控等职责[10] 审计与责任 - 外部会计师审计时应对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2] - 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4] - 董事等协助、纵容侵占资产,董事会将处分直接责任人[14] 清偿与追责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侵占资金可变现股权偿还[14]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15] - 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需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15] - 董事等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将追究责任[15] - 涉及金额巨大,董事会将召集股东会通报情况[15] 制度相关 - 相关制度中资金占用参照本制度执行,冲突以本制度为准[1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订亦同[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