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雪(838262) -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ESG委员会相关规定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 - ESG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或推选产生[7] ESG报告相关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编年度ESG报告,经审议后披露[10] ESG委员会会议相关 - 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通知期有规定,可豁免[13]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为十年[14] 办事机构 - 公司证券部是ESG委员会办事机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