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雪(83826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达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董事长审批[9] 管理职责 - 对外投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收集,大型项目可聘专业机构协助[11] - 总经理为实施主要负责人,可组织小组并建立问责机制[11] -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筹措资金等[12] 项目后续 - 项目实施后按需派驻产权代表,财务部门记录核算[12] - 对外投资收回、转让、核销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核销需证明文件[16] 披露标准 - 对外投资交易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18] - 成交金额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19] - 交易标的营收、利润、净利润占比及金额达标应披露[19] 其他事项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报告董事会[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23] - 未提及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