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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83826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太湖雪太湖雪(BJ:838262)2025-06-30 13: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2] - 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变更为苏州市数据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78836153X2[3] - 公司英文全称为SUZHOU TAIHUSNOW SILK CO.,LTD[3] - 公司住所新增邮政编码215231[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11.4185万元[3]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6,443,172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911.418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8] - 苏州英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8.66%[7] - 苏州湖之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1.35%[7] - 苏州东方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持股比例5%[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3]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4] - 股东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决议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购买、出售或以其他形式处置重大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22]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交易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通过[23][24] - 公司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23][2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58]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60][61]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74]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5][7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两名是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77]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6][77]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0%[8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9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91] 其他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制度》不再施行[110] - 公司拟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