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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控股(000626) - 公司章程
远大控股远大控股(SZ:000626)2025-06-30 11: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10月22日获批发行1250万股普通股,1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662.6864万元,股份总数为506,626,864股[6][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8]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诉讼[2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5]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6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77]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7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1] - 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4] 其他规定 -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3] - 控股股东指持有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有足够表决权影响决议的股东[108]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包括法律变更等[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