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迪(000609)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含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4] 董事候选人提出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4][5]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及绝对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报股东会审议[8][9] 董事长职权履行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11]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按时召集[13] 会议通知与召开条件 - 董事会会议通知提前发出,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18] 决议通过规则 - 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额外条件,董事回避时有特殊规定[21][22] 会议记录保管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4] 规则施行与废止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规则废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