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迪(000609)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离职规定 - 董事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辞职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公司应在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4] - 董事离职五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6] 保密与股份限制 - 离职董事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仍有效[6]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特定时间内每年减持不超25%[1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和解释[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