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中迪(000609)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中迪投资中迪投资(SZ:000609)2025-06-27 12:31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收购与注销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第(二)项、第(四)项情形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4]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6] - 股东提出查阅信息或索取资料,需提供证明持股种类及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核实身份后按要求提供[6] 决议相关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 诉讼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向法院提起诉讼[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7] 股东会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股东会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0] - 股东会需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10] 担保相关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临时股东会 - 董事人数不足5人、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12] - 连续90日以上且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2]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3] 股东大会投票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0]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20][21]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22]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2] 董事会会议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24] 关联关系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 - 5名,其中独立董事2 - 3名,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3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0][3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1]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1] 公司合并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3] 公司解散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34] 章程相关 - 修改本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清算相关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指定平台公告[35]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百分之五十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