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交易决策 - 董事会决定单项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低于30%的对内投资交易[1] - 董事会决定单项价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交易[1] - 董事会决定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低于30%的委托、租赁、融资等业务类合同[1] - 董事会决定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低于30%的非日常经营类合同[1] - 董事会决定单项或累计金额为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1] - 董事会决定出售、处置单项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低于30%的公司资产的交易[3]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9] 决议通过规则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提案相关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25] 会议档案与记录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7]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提案、表决等内容[26]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6] 会议表决与通知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0] - 董事会会议可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现场召开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在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21] 决议公告与保密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6]
华映科技(0005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