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股东权利与限制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通知与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8]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42]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7] - 提案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6]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3]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7]
华鹏飞(3003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