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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华鹏飞华鹏飞(SZ:300350)2025-06-27 12:17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关联人[6][7] 交易审议额度 - 与关联人交易(非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交易批准权限 - 总经理办公会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低于30万元的交易[13] - 总经理办公会可批准与关联法人成交低于3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0.5%的交易[13]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 与关联人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7]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17] - 四种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9] 回避表决 - 关联方签协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人应回避[21][23] 审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1] - 股东会审议须出席的非关联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2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与规定相悖按后者执行并修订[2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