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2167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201.2279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数为56201.2279万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 [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0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13]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人员包括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118]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119]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1]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7]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7]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61]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81][182][18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因公司经营困难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9]
华鹏飞(300350)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