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30035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离职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2] 离职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低于法定人数需填补空缺后生效[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自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无理由解任董事可索赔[5] 离职后要求 - 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9]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五年内有效[11] - 任职及离职后股份转让有规定[11] 追责相关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4]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制度生效时间 -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