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农种业(83740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审议 -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利润提取与公积金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 股利派发时间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2][28]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值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是现金分红条件之一[15] - 除重大资金支出,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20]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属重大投资[17] 政策调整与监督 - 外部经营或自身经营重大变化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且合规[24] - 调整政策需董事会论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4]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利润分配扣减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24] - 董事会、高管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受审计委员会监督[26] 信息披露与制度解释 - 年度、中期报告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8]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说明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亦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