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6019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5人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主持工作[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检讨董事会规模、构成并提建议[8] - 研究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9]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不定时召开[15] - 会前七天通知,召集人主持[15] - 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8]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