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任职[5]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议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者不得任职[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职[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任职[7] 独立董事提名与评估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并披露[10]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时间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审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6] - 因特定情形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会议资料相关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4]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28]
大唐发电(6019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