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速达股份(0012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速达股份速达股份(SZ:001277)2025-06-27 11:18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2] 股东会召集反馈与通知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特定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3][14][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 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22] - 董事候选人除累积投票制选举外应以单项提案提出[30] 股东会选举与投票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特定情况应当采用[2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3]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0]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1] - 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需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时,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3] 其他规定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 股东会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延期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30]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3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依次由副董事长、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40]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特殊情况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41]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41]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股东会并接受股东质询,特定情况可拒绝回答[39][46] -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其代理人有发言权,特定人员经批准可发言[49][50]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64]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68] - 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需相关人员签名[69]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0] - 会议主持人有权宣布暂时休会[71] - 股东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无异议后主持人可宣布散会[72]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73]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立即就任[74] - 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75] -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76]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