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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达股份(001277) - 公司章程
速达股份速达股份(SZ:001277)2025-06-27 11:1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9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7600万元,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为7600万股[6][11]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重大交易(不含财务资助及对外担保)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5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时须经股东会审议[3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2名,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5]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3]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3] 审计与内控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131]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出具评估意见,董事会出具自我评价报告[136] 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公示[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