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3]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4] 信息披露形式及内容 - 公司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4] - 临时报告涵盖董事会决议、股东会通知等事项[16] 需及时披露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需及时披露[24]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36]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36] - 合同履行进展与约定差异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需及时披露[37] 其他需披露情况 - 因公司股本增加或减少导致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特定情形需披露变动情况[38][39] -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充分说明并披露相关情况[41]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时间 - 公司应在董事会作出决议等特定时点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4] 暂缓或豁免披露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6]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8]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50] 信息披露渠道及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渠道为指定披露渠道,刊载时间不得先于指定渠道[52] - 公司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归档及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2]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经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55] - 临时报告根据不同情况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与披露[57] 监督与职责 -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59]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6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准备提交深交所要求文件、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文件等[62] - 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建立制度并促使及时合法披露[6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保密工作,泄露时及时报告深交所并公告[62] -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证券事务代表行使权利履行职责[63] 保密要求 - 董事、高管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63]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5] - 董事会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65]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65] - 公司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65]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待披露事项[65]
速达股份(0012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