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治理与结构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独立董事4人[33] - 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2] 股份与股本 - 已发行股份数为2,212,237,681股,均为普通股[3]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会议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5]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47] 对外担保与交易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35] 审计与监督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40] 人员任职与离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5]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42]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4]